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今年继续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7个类别。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7个类别分类推报,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1. 校级推荐阶段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浙江大学推荐3名候选人,15所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高校各推荐1名候选人。独立学院纳入母体高校进行推荐。推荐时重点关注身残志坚基础上的优秀学生。
各高校候选人名单经统一公示后,于10月11日17:00前报送材料至省级团委。具体材料包括:
①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word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
②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word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其中,“事迹简介”栏内容需生动详实,言之有物;“县级团委意见”栏无需盖章。
2. 省级推荐阶段
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省级团委通过差额评审,经公示后,推荐63名省级候选人(含1名标兵候选人)至全国组委会。
3. 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和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
4. 总结分享会
全国组委会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5. 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典型宣传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连续举办13届,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传播,以他们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各推荐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七、其他
联系部门: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郁佳俐、章豪锋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
邮箱:zjtswx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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